歐盟RoHS指令附件Ⅲ豁免條款修訂草案解讀
2025年1月6日,歐盟向世界貿易組織(WTO)遞交了G/TBT/N/EU/1102、G/TBT/N/EU/1103和G/TBT/N/EU/1104三份通報文件,針對歐盟RoHS指令(2011/65/EU)附件Ⅲ里頻繁使用的豁免條款進行修訂。此次修訂涵蓋鋼合金、鋁合金、銅合金、高溫熔融焊料以及電氣電子元件玻璃陶瓷中的鉛等相關內容。該修訂草案自公布之日啟動為期60天的公開征求意見程序,預計將于2025年3月正式獲批通過。
豁免條款修訂背景
自2020年歐盟啟動RoHS相關豁免條款延期申請評估以來,歷經2022年Pack 22和2024年Pack 27的最終評估報告發布,高頻使用豁免條款動態取得了重大進展。產品合規性與豁免條款的有效性密切相關,因此修訂草案的發布對使用豁免條款的制造商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豁免條款修訂內容
1. 高熔點焊料
RoHS指令附件Ⅲ第7(a)豁免條款擬替換為以下內容:
2. 電氣電子元件玻璃陶瓷
RoHS指令附件Ⅲ第7(c)豁免條款擬修訂如下:
(1)第7(c)-Ⅰ和7(c)-Ⅱ豁免條款替換為以下內容:
(2)增加第7(c)-Ⅴ和7(c)-Ⅵ條款:
3. 鋼合金、鋁合金和銅合金
RoHS指令附件Ⅲ第6(a)、6(a)?Ⅰ、6(b)、6(b)?Ⅰ、6(b)?Ⅱ和6(c)豁免條款擬替換為以下內容:
豁免不適用于向公眾供應的電子電氣設備(EEE),如果該設備或其可接觸部分在正?;蚩深A見的使用條件下可能被兒童放入口中。但是,如果能同時證明以下情況,則適用豁免:此類EEE或其可接觸部分(無論是否有涂層)的鉛釋放率不超過每小時0.05 μg/cm2(相當于0.05 μg/h)、對于有涂層的物品,涂層足以確保EEE在正常或可合理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至少兩年內不超過此釋放率。就本腳注而言,如果EEE或其可觸及部分的單個尺寸小于5厘米,或其可拆卸或突出部分的尺寸小于5厘米,則認為該設備或其可觸及部分可被兒童放入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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