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燒友網報道(文/吳子鵬)據報道,當地時間4月4日,晉華辯護律師Jack DiCanio表示,檢方并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晉華知道或打算與聯電聯合竊取美光的技術和商業秘密,晉華將申請宣判無罪。
這是自2021年11月份聯電與美光和解之后,“聯電晉華案”又一個可以稱上突破性的進展。
通過晉華官網消息能夠看到,該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開始針對在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院受到的指控做無罪抗辯。該公司在聲明中表示,將向法庭陳述案情,證明其業務的開展始終秉持最高誠信標準。
“聯電晉華案”始末
整個事件還要從晉華的成立說起。2016年2月26日,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簡稱:晉華)注冊成立,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和晉江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出資。在當時的晉華介紹中,該公司投資56.5億美元和聯電展開技術合作,在福建省晉江市建立12吋內存晶圓生產線。
隨后在2017年,聯電副總陳正坤出任福建晉華總經理,此人曾就職于美光臺灣子公司。2017年9月,美光發布聲明稱,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竊取了美光的DRAM知識產權,涉嫌將美光DRAM技術泄漏給聯電,幫助聯電開發32nm DRAM。在2017年的12月,美光正式在美國加州聯邦法院起訴聯電和晉華侵犯其知識產權和商業機密。
在美光對聯電和晉華的訴訟中,除了提及到了陳正坤,還有另外兩名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工程師。在訴訟文件中,美光稱其臺灣公司發現有離職員工下載公司的技術機密,并使用過數據擦除程序,這些技術經由聯電交給了晉華。
面對美光的起訴,聯電和晉華選擇了反訴。目前,在晉華的官網依然保留有《晉華堅決捍衛自身權益,對美光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的新聞內容。這篇新聞顯示,晉華于2018年1月19日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請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晉華專利的行為。
同時,根據當時的報道,由于存在技術侵權行為,晉華還要求在中國禁售26種美光產品。
2018年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將晉華列入了“實體名單”。美國商務部表示,福建晉華一直在使用被懷疑是從美國進口的技術生產DRAM,這可能威脅到美國芯片供應商向美國軍方銷售用于高科技系統的產品的能力,因此美國商務部長羅斯宣布將把福建晉華列入出口限制名單,該禁令于10月30日正式生效。
根據知情人士當時的透露,就在2018年10月30日當天,應用材料、Lam Research、Axcelis的技術人員就撤出了晉華,產線設備進入了停機狀態。而當時這些設備已經具備了幾千片晶圓小批量生產的能力。按照晉華員工后續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產線距離成功研發和成功投產差不多就剩一個季度的時間。不過,目前晉華依然在美國“實體名單”上,因此這一批采購的設備依然沒有開動。
在2018年,美國司法部也對聯電、晉華以及包括陳正坤在內的數人提起司法訴訟,其中一項罪名為經濟間諜罪。該罪名一旦成立,包括陳某等被起訴人將面臨經濟間諜罪最高15年有期徒刑及500萬美元罰款,而聯電和晉華將面臨高達200億美元的天價罰款。
實際上,聯電曾發布過技術“清白”的聲明,“本次DRAM制程技術之研發,乃臺灣投審會事先核準之專案,并為聯電以自有技術為出發點,由三百多位工程師組成的研發團隊(其中多數為聯電經驗豐富的研發人員)通力合作,耗時超過二年自主開發DRAM制程,且保留相關研發紀錄,期盼經此過程訓練的DRAM研發人才與研發結果能根留臺灣。”聯電在聲明中提到。
然而,在晉華被美國列入“實體名單”之后,聯電迅速宣布暫停與晉華的DRAM計劃。可以說,在美國商務部出手之前,美光和晉華的訴訟之爭還處于商務競爭的水平,但一紙禁令之后,很明顯天平偏向了美光。并且,此前還一直和晉華捆綁在一起的聯電,迅速退出了爭端。
2019年1月,晉華向美國商務部提交信函,要求移出“實體名單”。
2021年11月份的消息證明,聯電最終妥協選擇了“和解”,和美光宣布達成全球和解協議,雙方將各自撤回向對方提出的訴訟。根據協議,聯電將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額保密的和解金,雙方將共創商業合作機會。
很多人在談論晉華事件的時候會談到“扣帽子”,不過根據晉華辯護律師Jack DiCanio的說法,參與聯電和晉華項目的人中,確實有人帶走了美光的技術資料。“一些工程師,他們來為我們工作時可能帶走了一些美光信息,但我們的管理層并不知道這一點。”聯電在美光訴訟發生之后告訴晉華。
但聯電當時也有過保證,如果這幾位后來加入聯電的員工曾竊取美光機密,這些機密將不會用于為晉華開發的DRAM項目中。
考慮到聯電在半導體市場中的地位,其說法可信度非常高,但確實也出現了“落人口實”的事情,因此可以說幾乎沒有得到技術實惠的晉華“躺槍”了,背后原因也很明顯,美政府非常樂意就此事件順水推舟打擊晉華,即便聯電600多萬份文件中找不到一項證據。
2月28日,晉華在一份文件中指出:“盡管臺灣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年多前認罪后給予了充分的合作,而且美國政府可以自由查閱聯電的文件,但在迄今為止出示的600多萬份文件中,美國沒有發現任何一份文件、電子郵件或證人證詞反映出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晉華之間有竊取或不正當獲取美光機密信息的協議。”
不過,對晉華不利的消息是,盡管聯電的文件顯示晉華可能是無辜的,但是美政府依然會將其歸納為“惡劣企業”,并繼續執行“實體名單”。
晉華要做的最后努力就是無罪抗辯,并要求美商務部將其移出“實體名單”,但考慮到目前的大環境,后者的可能性比較渺茫。
晉華現狀如何?
中興通訊、華為、中芯國際等多家公司的經歷都顯示出,美國商務部的“實體名單”對科技公司具有威力十足的打擊力度,中興通訊曾一度陷入癱瘓狀態,華為只能在5G時代賣4G智能手機,中芯國際7nm雖有傳聞但遲遲無進展……
那么,已經被列入美政府“實體名單”三年的晉華處于怎樣的狀態呢?
目前,公開消息有兩則能夠看出晉華的情況,一個是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官方新聞。在一篇名為《福建:高技術制造業引領規上工業“逆襲”》內容中有提到,泉州晉華成功研制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25nm內存芯片并小批量試產。
這個新聞提到的技術細節比當初晉華成立時提到的32nm內存芯片已經有提升,但目前還不能確定是否就是設備停機時的工藝水平。
另一則消息是晉華官網對外披露的,該公司將自己的倉庫出租了,并發布了公告。
那么,一個明顯事實是,在制裁之下,晉華空有設備但無法開動,無法形成大規模量產。隨著時間的推遲,晉華在技術和產品先進度方面,和合肥長鑫、紫光國芯的差距將越來越大。
后記
晉華事件讓筆者想到技術有點像“無根之水”,所以很多人在談論晉華時,會說到技術的根在哪里?在此前全球化大趨勢下,這個討論意義并不凸顯,但如今的中美對抗,以及歐美日韓制裁俄羅斯,說明技術是有國界的,“研發在外”的風險非常高。因此,即便晉華在此次官司脫身了,依然要寄希望于脫離美政府的“實體名單”,再想和合肥長鑫、紫光國芯在國產DRAM同級別競爭,有點后繼乏力。
原文標題:最新!證據不足,福建晉華申請無罪宣判,公司現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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