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拼多多、云集、拼購等新零售平臺通過社交+電商的模式,洶涌澎湃地沖擊整個零售行業的時候,外界一度認為社交電商將會又是一個全新風口。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該是模式創新的零售新勢力平臺,卻一個又一個接連陷入了傳銷的丑聞漩渦。
對此,相關部門對于社交電商領域內涉嫌傳銷的現象相當重視。
近日一家名叫興盛優選的社交電商就疑似涉嫌以社交電商+加盟積分的模式涉嫌傳銷,爆料的A先生就是興盛優選的加盟商。
A先生在長沙經營一家小便利店,由于最近一年實體店生意并不景氣,因此有意加盟日益火爆的社區團購,做一個社區團長,以此增加便利店銷售。
但社區團購公司眾多,A先生最終選擇了本土發展起來的興盛優選。
一個加盟者的困惑
根據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介紹,興盛優選是湖南芙蓉興盛品牌旗下的電商平臺。
是“一家有溫度的社區電商,定位服務中國680萬家社區門店,幫助門店增加線上收益,精選出高品低價的好商品,更好的服務社區家庭消費者。”
2018年9月,興盛優選還獲得“中國風投女王”今日資本徐新主投,金沙江創投、真格基金跟投的數千萬美元A輪投資。
■今日資本徐新
吸引眼球的介紹詞,外加頂級風投的青睞使得A先生默認興盛優選應該是一個十分靠譜的加盟商。
于是A先生開始與對方接洽,進入到一系列加盟的程序當中。
A先生先試著根據興盛優選小程序上的信息聯絡了負責加盟的人員,那人同時也是一名店主。
當時對方說,不收加盟費,A先生一聽還不錯。
對方還熱情表示,不用跟總部聯系,他可以幫他搞定加盟,只要和他聯系就可以。
A先生說,其朋友也想加盟社區團購,店主也是極力歡迎A先生把朋友邀請進來加盟。
接下來,對方的講解,讓A先生才了解到,興盛優選有兩種業務,一種是實打實做業務,一種是發展下線模式。
做業務的收入計算模式是,團長月收入=月單3000 x客單價10元x10%分傭=3000元。店主說,客單價10元主要是因為長沙競爭激烈,所以客單價遠低于行業平均的30元。
發展下線收入模式,就是成為興盛優選的BD人員。要求是,平均每天有不低于30單的業績,每個BD人員名下一個層級只能有9家店,如果超出9家店,就需要把超出的店送給下一級別的店主。如果3個月平均每天10單以下,這一級店主要被淘汰。
對方說,多發展下線,然后下線的每單都有積分,其中10單=1分,積分每月清零,電腦自動結算獎金。店主還告訴他,這個比純做業務賺錢,好多人一個月收入大幾萬元。
也就是說,如果A先生發展滿9個一級下線,每天每家門店100單,一個月30天,那每月將有3萬單,每10單1個積分,將會有3000分。按照積分兌換規則,A先生的分成比例是3000x38%=1140元/月。
這相當于鼓勵A先生積極幫助興盛優選拓展市場。
不過接下來的講解,讓A先生困惑了,因為A先生發現,只要自己積極發展下線,就能獲得比自己開店獲得更高的收入。
這時候對方又給A先生一個計算模式。
如果A先生發展的3個下線,3個下線分別又發展了3個下線,按照每個下線發展滿9個門店,假設每個人都像上邊的例子,當月都是3000分。那么A先生將獲得39000分積分(如下圖所示)。
那么最終每個門店的積分獎勵金額為:
E-M:因為他們沒有成為BD人員,因此沒有分成分到他們手里。
B、C、D:他們所管理的店的積分會累計到他的積分里,于此同時他自己的經營積分3000分;因此他們得到的分成是12000x65%=7800元/月。
A:累計B、C、D的積分以及自己的經營積分3000分,他得到的分成是39000x85%-7800x3=9750元/月。
這個復雜的計算模型瞬間讓A先生蒙了,沒想到做個社區團長還能玩出這么多花樣。
可是,社區團購不是應該在社區微信群銷售商品嗎?現在這個怎么越看越像是“傳銷”?
接觸時間越長,A先生越感到困惑,他覺得興盛優選的發展模式太像傳銷了??伤扰率グl展機會,又怕觸犯法律。
4級分銷模式是傳銷嗎?
可以明顯看出,A先生接觸到這個已經是4級甚至是多層級分銷模式了。那么這算是傳銷嗎?
根據中國《直銷管理條例》與《禁止傳銷條例》中的傳銷定義: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其次,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八條指出: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其中可以看出傳銷有幾個特征:繳納費用獲取資格,發展下線作為計酬或返利,人員在30人以上,層級在三級以上。
從A先生提供的分銷模式圖來看,雖然加盟沒有收取加盟費,但確實存在積分兌換獎勵的時候,以發展店主數量和銷售單量作為返利的依據,且發展層級達到了4級甚至超過4級。
其實,對于這種層層分銷的模式,并非興盛優選獨有,因為這種模式可以讓企業快速發展起來。但游走在法律邊緣的模式并不可取。一旦被認定違法,對企業的傷害也是巨大的。
2017年5月,知名社交電商公司云集,因涉嫌三級分銷,被杭州濱江區市場監督局處罰958萬元。
■云集官方微信一度被封
2019年3月,社交電商平臺花生日記因涉嫌傳銷,被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罰1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7306.58萬元。
有業內人士表示,現階段電商平臺創業模式多樣,其中層層分銷模式存在涉嫌傳銷的風險,且傳銷界限原本就不是特別明確,一旦背離商業的本質規律,就容易被認定為傳銷,所以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一定要謹慎行事。
可以說,興盛優選的模式是游走在法律的邊緣,是走鋼絲的行為。
刷單套積分兌換獎勵
既然有前車之鑒,而且走鋼絲“兇險”,興盛優選為什么還要選擇這種模式發展呢?
一位社交電商業內人士道出了其中的隱情。
該人士表示,興盛優選的模式是金字塔+裂變模式,之前維卡幣的變種,玩的是一種社交電商的“潛規則”。
據了解,目前許多店主并非真正通過銷售商品賺取差價,而是每天積極發展下線,利用組織好的多層級分銷團隊,進行有組織地刷單賺積分,然后兌換成獎金。
因為每10單才能積累1積分,所以許多店主都進行拆分訂單,就是一個商品,下一次單,支付一次,以此來獲得更多的訂單數。
為了更好地獲取積分,店主要么拼命拉下線刷單,要么自己刷單。
這在無形當中刺激了興盛優選的訂單量和銷售數據。
“這個數據很好看,非常好看,但其實都是不真實的數據?!鄙鲜鰳I內人士說道。
不過,為了保護正常業務,興盛優選在發展下線業務上進行了切割。
根據接近興盛優選的人士表示,發展下線的公司和團隊,與發展業務的公司和團隊,不是同一個公司,也看不出來聯系?!暗珜嶋H上是同一家公司,只是說在官方上面跟他沒關系。而且,參與發展下線模式的店長都使用另一套系統,兌換積分在另外一套OA系統里邊?!?/p>
但這種積分兌換獎勵模式存在極大的隱患,需要龐大的費用做支持,時間越長越容易出問題。
根據知情人透露,興盛優選的積分兌換獎勵在不斷延期,第一兌換有一定的賬期,第二個繳納15%—20%的服務費。如果選擇積分不提現到錢包,每天給萬三或者萬五利息。
目的就是為了延緩問題的最終大爆發。
目前,已經有不少店主的積分存在里邊。“如果融不到資,積分又被擠兌,就有大問題了。”上述知情人士擔心地說道。
也不是沒有成功“洗白”的案例。
此前,曾經被列為專項執法行動十大案例之一的社交電商平臺云集近日竟正式向美國SEC提交上市招股書,代碼為“YJ”,主承銷商為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貸、摩根大通、中金。
云集的IPO預計籌集約10億美元資金,獲得70億~100億美元的估值。一旦上市成功,將成為中國社交電商赴美第一股。
■赴美上市并不是救命稻草
從搖身一變成為社交電商第一股,其中的轉變之大令人難以置信。
不過云集卻很“老實”地在其招股書中明確提示投資人,“新的法律、法規或政策可能在未來頒布。如果我們的商業模式被認定為不合規,我們將不得不做出調整或停止某些商業活動,有關部門可以沒收任何非法收益并處以罰款,這將對我們的業務產生重大不利的影響。”
看來上市也不是救命稻草。
事實上,有關部門對于社交電商領域內涉嫌傳銷的現象相當重視。早在2017年8月,國家工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司韋犁副司長一行就南下到深圳考察微商發展與監管工作。
同時,社交電商行業標準《社交電商經營規范》的也已經在起草中。
隨著《電商法》的進一步落實,無法摘掉“涉嫌傳銷”這一標簽的社交電商平臺,以后的日子并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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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興盛優選曝涉嫌“傳銷”,社交電商的多層次積分模式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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