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銷售限制即指關于垂直市場管理,其中包括最低價格限制、最高價格限制、分區銷售。
最高價格限制常見的行業是“報紙行業”,分區銷售則有效避免了“公地的悲劇”。
廠商銷售的不只是產品,還有服務,當零售商在價格上沒法展開競爭時,就會在價格以外的服務上進行競爭,品牌的綜合服務就提升了,同時增強了不同品牌之間的競爭。所以廠商和零售商之間的攻守同盟有利于市場的公平競爭;同時。對所謂“公平競爭”的理解也就是攻守聯盟達成“最低零售價”。但最低價格限制最初在美國是違法的,直到2007年在先通過了“分區銷售合法化”和“最高價格合法化”后,“最低價格銷售”才重新公布合法化。
但中國的反壟斷法是限制了垂直銷售限制的。(這將需要國內專家的進一步論證、認識、和肯定)
任何限制貿易的行為就是違反《反壟斷法》的。最低價格限制、最高價格限制、分區銷售模式均旨在倡導經銷商應更多著眼于提升產品銷售過程中“價格”之外的因素,這也才是對產品價值最好的回饋和對品牌最有力的保護,同時也能夠達到對消費者的最佳服務。
這就是垂直銷售限制積極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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