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半導體產業的快速發展,全球半導體產業競爭已經進入到在各個市場領域全面展開的新時代,國際半導體業者也面臨著以中國企業為代表的后進者的強力挑戰。“知識產權”和“法律訴訟”向來都是國際巨頭在產業競爭中的堵截后進者殺手锏,隨著國內企業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和應對法律訴訟經驗的積累,這類訴訟手腕也開始“升級換代”。
最近原全球MOCVD領先的設備廠商VEECO在中微強有力的競爭下,“繞開”中微起訴了中微的供應商SGL。這一新的訴訟手段值得業界重視。這一在美國紐約東部地方法院的起訴,在沒有判定VEECO的MOCVD反應器基底托盤的專利是否有效和中微托盤的設計是否侵權之前,美國法院就對SGL給中微供貨實施了初步禁運。
MOCVD(金屬有機化合物氣相沉積)設備是LED芯片外延生長的核心關鍵設備,是國家戰略性產業核心裝備。過去20年來,全球僅美、德、日三國掌握該設備的制造技術,并對中國采取嚴格的技術封鎖和管制。過去我國所有LED芯片生產的MOCVD設備全部依賴進口,LED產業的核心環節嚴重受制于人。而且國內不少地方政府給LED公司購買美國和德國的MOCVD設備給予相當高的補貼,以促進LED產業的發展。
經過多年的自主研發和不懈努力,中微不僅實現了MOCVD設備的國產化,打破了國外的壟斷,中微開發的第二代超大型的MOCVD設備憑借部分比美國和德國設備更先進的設計以及更周到的客戶服務,于最近一年內成為國內市場上的主流產品,并依靠自身強大的研發能力引領著最新技術的發展方向。
然而,11月2日美國紐約東區地方法院對中微的托盤供應商SGL做出初步禁令,禁止SGL給中微半導體提供MOCVD系統的所需要的晶圓承載器部件。這項禁令實際卡死了中微關鍵產品的關鍵部件的來源。這將導致中微MOCVD設備無法出售,而目前中微的多家核心客戶將因缺少此耗材——基片托盤而被迫停產,最終影響的是國內LED芯片產業未來的發展。
中微正在采取積極主動的手段予以應對。實際上,中微在多年的CVD和MOCVD設備的開發中已積累相當數量的專利技術,早已走在VEECO的前面。據悉VEECO已在某些方面侵犯了中微的專利,特別是在托盤和轉軸的鎖定方面VEECO設計明顯的侵權。
近期中微展開了種種的反擊:一方面在中國、韓國和美國的專利局申訴VEECO在2001年的MOCVD反應器專利無效(由于從1966年的50年以來,有大量的前置相似專利,VEECO用來發起訴訟的專利顯而易見的是無效的);另一方面在福建高級法院告訴VEECO的托盤和轉軸的鎖定專利明顯侵權。
細細梳理VEECO和中微案件的進程,訴訟和爭辯來往不斷,開始VEECO氣勢洶洶,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微則逐漸占據上風。但除了案例本身,能發現一些海外企業“對付”中國后起之秀的新手腕、新策略,值得警惕。
為何發起訴訟?時機的選擇頗具心機
SGL制造此類托盤已有20年的歷史,在給中微供貨前一直給多個公司供貨。中微采用SGL的托盤也為時已久了。那么為什么VEECO過去沒有采取行動,而是現在發起訴訟?這背后的故事其實和侵權無關,完全和市場競爭相關。
中微半導體于2010年進入MOCVD設備領域,經過不懈的努力,于2016年下半年推出了第二代Prismo A7。與VEECO的設備相比,Prismo A7具有更好的性能、更高的輸出量和更低的成本。業內罕見的,在半導體設備方向中國不再是跟隨,而是引領了技術的發展。
市場占有率方面的進展也是飛速。自2016年至2017年,中微MOCVD領域飛速發展,目前在中國國內市場已有超過70%的占有率,超過VEECO。再加上國內MOCVD市場需求持續強勁,中微的業績持續飄紅,對該市場原來的絕對領跑者——VEECO構成極大威脅。VEECO因而轉而用法律和知識產權手段去圖謀,起訴中微供應商。
這次訴訟也給我們業界人士敲響了另外一個警鐘。中國本土產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在某些特定方向上中國已經改變了低價、低端的形象,不再落后而是引領。而國際公司采用訴訟進行壓制,是新的“玩法”和新的“手腕”。這已不僅僅是一個知識產權糾紛的問題,而是一套組合拳,企圖挽回在市場敗局。
為什么訴訟SGL,而不是直接訴訟中微?
選擇訴訟標的很有深意:SGL本身是德國公司,但VEECO選擇在美國訴訟SGL的美國子公司。且訴訟供應商,這是一個新的手段,由于針對性的專利儲備可能沒有中微此類專業MOCVD公司充足,SGL反擊能力可能遠不如中微。
選擇訴訟戰場也是頗有深意:中國是法制社會,中國對知識產權的尊重與日俱增,在此環境下VEECO不來中國訴訟,是希望借助主場作戰的優勢在美國打迂回戰。
在專利案件中,初步禁令是很罕見的,因為在陪審團對專利侵權作出判決之前頒布禁售令有非常嚴格的法律要求。同時,臨時禁運在美國也是比較罕見的,往往被用來作為商業及政治籌碼。
中微已上訴到最高巡回法院,按照美國的法律,當被告實在不知曉侵權,又不是故意侵權的情況下,是不能實施禁運的。但是目前形勢對中微及國內LED企業非常嚴峻,雖然該裁定可上訴,但上訴期內仍然要執行禁令。中國企業只能在該框架內應對。
中微采用多方策略積極應對
事實上中微打過多年國際官司,過去在多次與美國Applied和LAM的多年官司交鋒中,沒有失敗過,對國際訴訟有很強的經驗和技術準備。中微應積極應訴,策略應對。
第一個戰場是美國司法界。建議中微聘請專業的律師團隊,配合SGL一起準備應訴,以圖在美國司法戰場上扳回這一局。
另外一個戰場將會是中國司法系統。中微在進入此領域時就非常重視知識產權,面臨這種發難有足以反擊之力。中微成功起訴VEECO專利侵權:VEECO在中國大量銷售的EPIK 700產品上使用了中微有專利權保護的關于石墨轉盤和轉軸鎖定同步的技術,侵犯了中微的專利權。作為反制手段,中微取得了階段性的反制成果。
中國高科技公司須重視IP建立和嚴格管理
中微之所以在多年的知識產權的法律糾紛中一直處在主動的地位和保持不敗的記錄,主要是和公司嚴格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有關。中微從初始就建立了一整套知識產權管理的嚴格制度。每一個到公司工作的員工,特別是曾在競爭對手公司工作過的員工必須簽署嚴格的保密協議,承諾不帶來任何前公司的技術資料和商業機密。公司對競爭對手的幾千個專利進行了廣泛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確保自己的設計不違反任何前置專利,如果有容易難辨真偽的地方都要經過嚴格的論證和確保對方專利無效的無可爭辯的證據。
同時在發明創造和設計新產品時,及時的申請專利和專利系列,使自主創新的技術得以保護。短短的十多年,中微已申請了一千多個專利,并多數得到各國認證。假如中微沒有嚴格的知識產權的管理制度,就很難在國際激烈的商業的競爭中發展。
中微的反擊有重要產業意義
這個事件標志著我國高端設備產業發展的一個轉折點。過去,國際大公司通過市場競爭的手段可以輕松擊敗中國公司,那時候的商戰十分簡單。現在有些方面中國已經站起來,從能力上也超過了海外同行,于是海外對手加強使用各種手段進行打擊。中國的產業也面臨一個越來越復雜,越來越挑戰的格局,此類沖突未來可能還很多。
其實風險無可避免,訴訟也許不會直接攻擊你,而是攻擊到客戶、供應商甚至是代理,中國的半導體公司要重視專利、重視知識產權、重視無形資產的積累,針對任何可能的訴訟和專利大棒,要籌備在前面。居安思危,才能謀求長治久安,吸取前車之鑒,方能防患于未然。
和解是最佳的解決途徑
VEECO和中微,都是MOCVD產業領域領先的企業。兩方都有自己原創的IP,原創的專利,也都有自己的產品“護城河”。在目前糾纏難分難解、訴訟你來我往的格局下,不但雙雙業務受損,最重要的是使客戶和供應廠商受到傷害。解決問題的最佳也是唯一途徑,就是退一步,進行和解,也避免因為某些特定產品的一時之爭,而造成對兩個企業的損害。
正像中微董事長兼CEO尹志堯博士所講的:“我們更愿意集中精力在創新產品的研發和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上,而不是浪費時間和資源在法律訴訟上。因此,我們完全愿意和Veeco達成有利于雙方的解決方案并努力實現這一目標。”
也希望雙方審時度勢,在恰當的時機,選擇對客戶、企業本身傷害最小的方式化解目前的紛爭。
顧文軍,芯謀研究首席分析師,業內譽為“中國半導體第一分析師”,是被廣泛認可的產業“智庫”。先后在中芯、iSuppli和IHS等領先的半導體公司擔任重要職務,參與了多項政府半導體規劃調研與分析,并擔任多個政府集成電路產業發展顧問,參與過多起國內國際產業并購,為中國半導體產業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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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名家專欄】論國際半導體企業新的訴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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