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一批出口約旦的LED燈管因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遭到禁止銷售,下架退運。
檢測結果顯示,樣品燈管的電氣強度、端頭連接標志、導線截面積、外部接線等不符合標準規定,禁止該批燈管在市場上銷售,要求進口商作下架銷毀或退運處理。經過與生產企業的溝通協商后,約旦進口商將未銷售的2053只LED燈管予以下架退回,給生產企業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出口企業,近來中東、非洲等國家和地區對進口產品要求不斷加嚴,因此,要按照進口國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做好生產管理環節的嚴格把關,強化產品的質量控制。
11月初,某國內企業一批出口到德國的玩具夜燈因質量問題被全數退回國內,退運貨值達6.2萬美元,損失巨大。
檢驗檢疫局隨即按照進境返修貨物流程對該批貨物進行了情況調查,經現場調查發現,該產品屬于鯨魚外觀形狀的毛絨玩具,又名LED星空燈,用于夜晚兒童房間照亮,模擬出現多色彩的星星月亮。貨物到港后被當地海關抽查檢測,發現產品的LED光源存在藍光危害被整批退回。
我國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最新版國家標準GB 7000.1-2015的《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也規定帶有整體式LED或LED模塊的燈具應根據IEC/TR62778進行藍光危害評估,如對兒童可移式燈具和小夜燈在200mm距離處測得的藍光危害等級不得超過RG1。
2017年10月20日,歐盟新版通用燈具標準EN60598-1: 2015結束過渡期并強制實施。該版本包含對LED燈具在構造方法上給出了新的要求、對光生物安全要求以及針對不同類型電路間的絕緣給出了更加精確的要求等重要技術變更。其中變化最大的是將光生物安全首次納入到強制性標準要求之內。新標準規定,如果使用了包括LED、金屬鹵化物燈和一些特殊的鹵鎢燈等不能免除視網膜危害評估的光源的燈具,應根據IEC/TR62778進行評估,且不宜使用藍光危害組別大于RG2的光源。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出口歐盟相關企業,一方面要增強敏感意識和危機意識,做好技術貿易措施的應對工作,尤其要重視產品的光生物安全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強技術創新和新產品研發,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實驗室對處于開發階段的照明類產品,依據進口國標準進行提前檢測把關。
-
led
+關注
關注
242文章
23347瀏覽量
662468 -
led燈管
+關注
關注
0文章
16瀏覽量
8617
原文標題:【炫碩智造·關注】LED燈管出口約旦遭退運 企業須強化產品質量控制
文章出處:【微信號:weixin-gg-led,微信公眾號:高工LED】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發布評論請先 登錄
相關推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