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戴頭盔看房”的新聞火了。客戶來到售樓處,被開發商的人臉識別攝像頭暗中抓拍后,會被記錄為自然到訪客戶,不能享受渠道客戶的優惠,因此不得不“戴盔看房”。這本是開發商防止“飛單”(中介截胡自然到訪客戶)的手段,但有人提出質疑:我來售樓處上了趟廁所,就要被抓拍,損失30萬?即便開發商是為了防飛單,為何不告知我進行了人臉識別?
對于人臉識別,大家早已不陌生。但你是否知道,如今這種“無感抓拍”的人臉識別,不僅存在于房地產商的售樓處,而且正在入侵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海量應用場景背后,是技術的快速迭代:人臉抓拍的最新技術,對于戴口罩、戴墨鏡等情形也能識別和分析。
10月1日,新版《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在收集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前,應單獨向個人信息主體告知收集、使用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以及存儲時間等規則,并征得個人信息主體的明示同意。
但在今天的中國都市生活環境中,“無感抓拍”無處不在,數以萬計的攝像頭正打著擦邊球,偷偷摸摸地“偷”走我們的臉。
01
實訪萬科售樓處,不下十個攝像頭
多位房地產業內人士告訴《IT時報》記者,人臉識別應用在樓盤銷售場景下,大約已經有2年光景。“許多大型開發商都有。”一位行業人士表示。
購房者胡先生表示:“有些開發商會提示有人臉識別,有些不會。”
12月2日,記者來到萬科上海某售樓處。20多平方米的售樓處內,安裝了10多個大大小小的攝像頭,其中一顆處于C位的360°黑色半球攝像頭尤其醒目。
當記者詢問店內萬科置業工作人員這些攝像頭的用途時,對方否認會進行人臉抓取,稱僅為普通監控。
但當記者致電萬科品牌師時,對方證實,萬科許多項目均安裝了人臉識別攝像頭,“這是行業內的普遍現象”。記者進一步詢問這些人臉數據的存放和用途,萬科客服明確表示,售樓處確實存在人臉識別情況,不過僅記錄用戶的到訪時間。
行業內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攝像頭人臉識別服務的公司不在少數。早在2016年,明源云公司就推出了人臉識別渠道風控的產品“明源云客4.0”,并稱之為“智慧案場”。
今年9月,明源云在港交所上市,上市以來,明源云股價一路走高,上周爆出“戴頭盔看房”以來,股價并未受影響,依然在漲。
這種灰色現象已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11月29日,有媒體報道,南京多家售樓處接相關部門電話通知,要求拆除現有的人臉識別系統。這在全國屬于首例。
商業地產科技服務公司創始人劉海浪認為,售樓處有告知客戶人臉識別攝像頭存在的義務。
技術是中性的,關鍵要看產品的設計規范和使用者的道德水平。從消費者權益來講,售樓處人臉識別“無感抓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損害了消費者購房利益。
02
你的行動軌跡可能被記錄
和售樓處如出一轍,一些商場、品牌門店也早已成為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者和受益者,商家借此來進行出入口客流、業態客流、樓層客流、商戶客流的智能分析。
消費者逛一次商場,一進門就可能被“人臉抓拍”,一圈逛下來,行動軌跡可能完全被記錄。
江蘇慧眼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慧眼科技)是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為不少大型商場、品牌門店提供綜合解決方案,其中就主要包括人臉識別方案。
當《IT時報》記者對此進行咨詢時,工作人員主動推薦了一款攝像頭。
“在商場大門和車庫電梯口安裝人臉識別攝像頭,顧客進入商場會被抓拍并編號,記錄下性別、年齡等特征,如果下次再來,就會被甄別為老客戶。
在每個樓層和重要店鋪門口,也可以安裝人臉識別攝像頭或客流分析設備(僅統計人數),分析顧客逛街偏好。
另外,在統一的商場收銀處也可安裝客流分析設備,進行客流轉化率分析。甚至如果將來店鋪會員信息錄入照片,人臉抓拍信息還可以和會員信息綁定,識別顧客購物記錄,方便商場精準推送。”慧眼科技工作人員介紹道。
當《IT時報》記者詢問,人臉識別攝像頭和普通攝像頭從外觀看有無區別時,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并無任何區別。
據介紹,在2017年的上海愛琴海購物公園項目中,慧眼科技在6層樓的商場內安裝了200多個人臉識別球體攝像頭,而在今年的千島湖銀泰城項目,每個店鋪門口也安裝了人臉識別攝像頭。“這樣就能進行顧客行動軌跡的熱力圖分析。”該工作人員表示。
12月1日,《IT時報》記者來到愛琴海購物公園。只見每個進入商場的大門和從車庫進入商場的B2、B3電梯口,均安裝了球體攝像頭。
進入商場后,公共區域每隔3米左右,就有一個球體攝像頭。這些攝像頭和普通攝像頭看上去幾乎一模一樣,且沒有任何提示,普通人根本無法發現自己已被人臉識別。
當記者詢問商場管理處這些攝像頭是否具有人臉識別功能時,對方予以否認。
這些人臉數據的安全性能保證嗎?慧眼科技工作人員給予了肯定答復。“大部分管理者會將數據存放在本地服務器,少數會存放在阿里云等云服務器,其他人拿不到這些用戶數據,且商場識別的只有人臉信息,并不和身份信息對應。”
但當記者詢問,如果商場店鋪的會員信息錄入了人臉,那么是否能進行真實身份的一一對應?對方表示,從技術上是可以實現的。
03
獲取生物信息必須本人同意
應與身份信息分開存儲
“無感抓拍”人臉識別正越來越入侵我們的生活,原本用于公安、安防領域的應用,頻頻“越界”。
比傳統人臉識別更可怕的是,你不知道何時何地何人在“偷”你的臉。
11月14日,本報曾報道《看一眼廣告屏,你的臉可能被保存了》(見文末推薦閱讀),記者在上海八佰伴直達電梯內的電子廣告屏下方,發現一個不起眼的黑點,這就是攝像頭。當廣告屏幕長了“眼睛”,如果你對廣告屏中播放的內容感興趣,廣告屏會第一時間“知道”,記錄你的行蹤,并為你畫像。
去年,曠視科技的一幅課堂行為分析圖引起軒然大波,舉手10次,玩手機3次,睡覺1次……如此細微的表情和行為都會被人臉識別系統捕捉,學生還有什么隱私可言?
雖然最后曠視科技頂不住輿論壓力發布了一則聲明,稱為技術場景化概念演示,但依然引發了“無感抓拍”人臉識別的爭議。
10月1日實施的《規范》針對個人生物識別信息方面要求更加細化完善,除明確規定在收集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前,應單獨向個人信息主體告知收集、使用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以及存儲時間等規則,并征得個人信息主體的明示同意以外,還對生物識別信息的存儲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措施:
第一,個人生物識別信息要與個人身份信息分開存儲;
第二,原則上不應存儲原始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可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僅存儲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摘要信息;在采集終端中直接使用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實現身份識別、認證等功能;在使用面部識別特征、 指紋、掌紋、虹膜等實現識別身份、認證等功能后刪除可提取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原始圖像。
對此,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國中表示:“《規范》為推薦性標準,非強制性標準,也非法律,經營企業無強制執行的義務。
但《民法典》《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均對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包含個人信息安全)做了明確的規定,企業在經營中侵害了公民個人人身、財產安全(包含人身附著的信息安全),可能涉嫌民事侵權,甚至刑事犯罪。
因此,售樓處、商場等對訪客的來訪次數、性別年齡、行動軌跡進行分析、匯總用于商業目的,涉嫌違法風險較高。
責編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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