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2019中國智能金融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在第三屆金家嶺財富管理論壇上發布。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資深研究員、證監會原主席肖鋼介紹報告時表示,智能金融是指人工智能技術與金融業深度融合的新業態,是用機器替代和超越人類部分經營管理經驗與能力的金融模式變革。智能金融是金融科技發展的高級形態,是在數字化基礎上的升級與轉型,代表著未來發展趨勢,已成為金融業的核心競爭力。
肖鋼表示,之所以把智能金融從金融科技中單列出來編制專門的發展報告,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一方面,發展人工智能技術已成為我國的一項重要戰略,當前各國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已展開激烈競爭。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術為未來金融業發展提供無限可能,是對現有金融科技應用的進化與升級,對金融業發展將會產生顛覆性變革。
“相比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智能金融更具革命性的優勢在于對金融生產效率的根本顛覆。”《報告》認為,智能金融替代甚至超越人類行為和智力,更精準高效地滿足各類金融需求,推動我國金融行業變革與跨越式發展。
《報告》就我國發展智能金融提出了三方面共11條建議。其中,在智能金融監管方面,《報告》建議:第一,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出臺智能金融隱私保護、數據安全、責任主體認定、投資者保護以及道德倫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條件成熟時逐步上升至法律法規;第二,創新監管模式。在監管機構內部可設立專門的部門,建立智能金融監管長效機制。運用監管沙盒等機制有效管理金融創新風險;第三,大力發展監管科技。構建智能金融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模式,開展智能金融風險評級;第四,加強消費者保護。強化金融機構“賣者有責”義務,強化經營者的舉證責任。構建知情權、更正權、使用權等個人信息權體系,規范智能金融經營者獲取數據的途徑和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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