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臉支付、刷臉安檢、刷臉取快遞、刷臉住酒店……人臉識別正在替代鑰匙、公交卡、身份證、銀行卡等,迅速滲透人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一個“全民刷臉”的時代正在加速到來。
然而,隨著人臉識別技術的大規模應用,人們由此產生的焦慮和恐懼也與日俱增。
今年8月份,人工智能換臉應用“ZAO”因違規收集人臉信息引發風險爭議;10月份,上海一小區電梯引入人臉識別,引發公眾對隱私泄露的擔憂;更具爭議的是,人臉識別還被用于教室等用來“監控”學生。
而因不滿動物園新部署的人臉識別認證系統將被用來收集自己的個人數據,游客將動物園告上法庭,更是把這門爭議頗多的技術再一次推上風口浪尖。
有關人臉識別,在提供便利的同時,如何使人們的隱私、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成為全民最大的關注點。
隱私被“偷窺”?
在這個“靠臉走天下”的時代,無處不在的攝像頭隨時隨地的捕捉著社會各個活躍人群的年齡、表情、身份,甚至包括性格、職業和收入等更詳細的信息,這些個人數據和隱私輕松的掌握在相關的企業和機構手中。
“如果隱私被不法份子得到會產生多大的危害?”,這一問題現在越來越多的出現在人們的口中,很明顯,人們開始擔心一旦這些數據因保管不善而被泄露或是被黑客侵入,使得不法分子利用可能產生的危害結果。
人臉識別技術強大的數據搜集與分析能力成了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給整個社會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另一方面也讓人感到自己的個人隱私被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個人“偷窺”。
在一些業內專家看來也是如此:“人臉識別如果不在正規途徑下得以應用,那么其提供的便利代價是巨大的,一旦操作不當,不僅會給個人帶來危險,甚至會對整個世界秩序產生不堪設想的后果?!?/p>
由于人臉采集不需要專門設備,幾乎可以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獲取人臉圖像,所以一旦當事人同意,人臉信息瞬間就可以被相關企業采集走。但在北京航天航空大學法學院教授、北航備案審查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王鍇看來,人臉識別應用的合法性問題并非僅僅獲得當事人同意就可以解決。
根據《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人臉識別信息屬于“直接可識別”到個人身份的信息。所以,“人臉識別信息的性質并非知識產權的大數據,而是被依法納入到隱私法范疇的個人敏感信息”。
“從個人信息自決權的角度,個人的自決要建立在充分知情的基礎上,即個人要充分了解風險,同時要求個人全程參與個人信息流動的過程,至少要留給個人監督企業使用個人信息的渠道。個人自決意味著個人隨時有權對企業使用個人信息喊停。”王鍇表示。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也表示:“經營者必須要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事先經過消費者同意并告知其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圍后,才能采集人臉信息,并且用戶應享有刪除權、更正權、控制權和注銷權?!?/p>
“刷臉”安全嗎?
當然,除了隱私之外,安全也是公眾特別憂慮的點。此前,浙江小學生通過打印的照片“刷臉”騙過小區里的豐巢智能柜,取出父母們的貨件。
伴隨這一事件而來的是對于刷臉支付安全性的質疑聲,“如果別人僅憑一張照片就能輕易解鎖自己所有搭載人臉檢測的設備,是不是別人就可以輕易盜取我的信息和財物?”
但事實上,這種擔憂大可不必,與對隱私的擔憂相比,對“刷臉”技術本身安全性的憂慮卻有恐慌之嫌。有人臉識別專家稱,實際上快遞柜能被照片蒙騙,主要是因為其中并未加入活體檢測技術。
從技術本身來看,目前人臉識別分為2D和3D兩種技術方案,以支付寶和微信的“刷臉支付”為例,兩者使用的都是3D人臉識別技術,會通過軟硬件結合的方法開展檢測,來判斷采集到的人臉是否為活體,可有效防范視頻、紙片等冒充。
拿支付場景來說,人臉識別必須包括活體檢測、終端安全、辨識算法和信息保護幾項技術。按照《人臉識別線下支付安全應用技術規范(試行)》,在萬分之一誤識率下的識別通過率為98.3%,十萬分之一誤識率下的識別通過率為98%”。這就意味著,機器識別的準確性超過人工。
現在,不管是互聯網大廠阿里達摩院、騰訊AILab等還是AI公司如商湯、曠視、依圖,其提供的人臉識別服務都是基于3D活體技術,在門禁安全、考試等場景中,3D識別已經發揮出超乎想象的優勢。
可以看到,人臉識別在某些情況下確實存在一些風險,也引發了一定的恐慌,但不得不承認的是,人臉識別作為一項技術,其本身并沒有什么問題,關鍵在于如何運用。
同樣用于人臉識別,如果是國家的政務系統用來幫助百姓生活,如老人通過“刷臉”領取福利,或者是幫助學校建立智慧安防系統,用來尋找丟失的幼童或監護老人,就很少陷入爭議。
新技術在被接納額過程中總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對于企業而言要加強度技術本身的把控、場景應用以及用戶知情權的尊重,對于用戶而言要冷靜客觀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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