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評價電動車電池壽命不能用時間概念!
??? 絕大多數電動車用戶在向我們詢問蓄電池壽命相關問題的時候,常常使用時間概念,比如“我的電池用了多少年月,修復后還能用多少年月?……”。與此不同,當汽車司機們說起自己的發動機壽命時,絕對不會說我的發動機用了多少年,只會說跑了多少萬公里。這說明電動車‘司機’與汽車司機相比普遍忽視了使用頻度這個概念。
??? 舉個常見的例子:在車輛、電池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一輛電動車每天騎10公里,另一輛每天騎30公里,結果容量下降到同一水平時兩組電池的使用頻度相差3倍。第一輛車用到3年,另一輛只用了1年,而它們行駛的總里程是完全一樣的,說明他們的壽命是一模一樣的! 由此可見,電動車用戶常常以‘使用年月’這個概念來評價、比較彼此的電池壽命是何等的糊涂。亦可見,如果蓄電池修復設備廠商也拿‘使用年月’來宣傳自己產品的效能,那又是何等的荒謬可笑!
??? 總而言之,電動車電池廠家提供的使用壽命參數是以容量下降到某個水平所經歷的充放電循環次數來表述的,而電動車電池充放電次數(如果是不完全充放則循環次數會增加)與行駛里程是成正比,根本與使用年月無關。
??? 如果以上那兩輛電動車每天行駛的距離都相等,那么當然可以用使用時間來比較這兩輛車的電池壽命;假定所有的電動車各方面條件都一樣,而且每天都行駛相同距離,當然都可以用‘使用時間’來比較和評價。但是,當有人對你說‘用N年還能跑N公里’的時候,你知道他指的車輛條件怎樣、每天的行駛里程是多少嗎?
??? 此外,以浮充方式工作的蓄電池壽命是以使用時間來表述的。與電動車電池循環工作方式的區別,除了它們時刻都在線路上基本沒有使用頻度問題以外,還具有提供電流持久均衡而且特別小的特點(往往低于0.1C,例如10安時電流低于1安,有的甚至基本不提供電流,例如長期不停電狀況下的應急燈)這種電池也就不屬于本話題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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