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壓器耐壓試驗方法
1、外施耐壓試驗
外施耐壓試驗是對被試變壓器加一分鐘的工頻高壓的試驗,也曾稱工頻耐壓試驗。它是考核不同側繞組間和繞組對地間的絕緣性能,也就是考核變壓器主絕緣的水平,所以只適用于全絕緣變壓器。因此,試驗時被試變壓器的不同側繞組各自連在一起,一側繞組施加電壓,另一側繞組接地。外施耐壓試驗時,在電源電壓較低時合閘;試驗電源電壓達到試驗電壓的40%以下時,升壓速度是任意的;在40%以上時,應以每秒3%速度均勻上升;達到規定電壓和持續時間后,應在5s內將電壓迅速而均勻地降到試驗電壓的25%以下,才能切斷電源。
2、感應耐壓試驗
全絕緣變壓器的感應耐壓試驗是高壓繞組開路,向低壓上施加100~250Hz的兩倍額定電壓的耐壓試驗。由于頻率增高,鐵心在不飽和時能保證兩倍感應電壓,從而試驗了繞組匝間、層間和相間的絕緣性能,即考核了變壓器的縱絕緣水平。
對于分級絕緣的變壓器,把中性點電壓抬高(支撐起來),就可以考核主絕緣水平了。這樣,感應耐壓試驗既進行了縱絕緣的試驗,又補救了該種變壓器不能做外施耐壓試驗的不足,也同時等效地做了外施耐壓試驗。分級絕緣的感想變壓器聽感應耐壓試驗,常采用分相感應試驗方法。將非試的兩相線端并聯接地,把中性點抬高到電壓的1/3左右,從而使試驗相線端達到外施耐壓試驗的要求,而該相繞組的感應電壓又達到了感應試驗的要求。
如果這樣做不能符合試驗要求,可以調節位置,甚至可以用另一臺變壓器作支撐變壓器來支撐中性點。新標準中要求感應試驗時要測局部放電量、起始與熄滅局部放電電壓。
3、沖擊電壓試驗
沖擊電壓試驗分雷電沖擊試驗(包括全波沖擊試驗和截波沖擊試驗)和操作波沖擊試驗。在新編制的IEC76-3標準中,對小于Um≤40.5kV變壓器,全波沖擊試驗和截波和操作波沖擊試驗均是例行試驗。對Um≥72.5kV變壓器,全波沖擊試驗是例行試驗,截波沖擊試驗是型式試驗,對Um≥252kV變壓器,全波、截波和操作波沖擊試驗均是例行試驗。全波與截波沖擊試驗是交替進行,一般是負極性,先做一次全波沖擊、做兩次截波沖擊、再做兩次全波沖擊。因此,需要一個截斷裝置。
變壓器容量較大時,因電容量大而波形不能滿足時,應將沖擊電壓發生器幾個級并聯運行。對變壓器中點進行沖擊試驗時,因屬三相入波,電容量大,但試驗電壓一般不高,應將沖擊電壓發生器幾個級并聯后加壓。
變壓器耐壓試驗應注意事項
1、此項試驗屬破壞性試驗,必須在其它絕緣試驗完成后進行。
2、變壓器應充滿合格的絕緣油,并靜置一定時間,500KV變壓器應大于72h,220KV變壓器應大于48h,110KV變壓器應大于24h,才能進行試驗。
3、接線必須正確,加壓前應仔細進行檢查,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非被試線圈需短路接地,并接入保護電阻和球隙,調壓器回零。
4、升壓必須從零開始,升壓速度在40%試驗電壓內不受限制,其后應按每秒3%的試驗電壓均勻升壓。
5、試驗可根據試驗回路的電流表、電壓表的突然變化,控制回路過流繼電器的動作,被試品放電或擊穿的聲音進行判斷。
6、交流耐壓前后應測量絕緣電阻和吸收比,兩次測量結果不應有明顯差別。
7、如試驗中發生放電或擊穿時,應立即降壓,查明故障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