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間,有消息稱監管當局決定關閉中國境內虛擬貨幣的交易所,這涉及“幣行”、“火幣網”和“比特幣中國”等為代表的所有虛擬貨幣與法幣之間的交易所。
受此影響,比特幣跌幅一度達到20%。值得一提的是,在消息發布后的48小時內,比特幣中國、火幣網、幣行國內三大比特幣交易平臺均表示,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監管機構的相關通知,一切運轉正常。
對于可能下發的“封殺令”,平臺表現極為鎮定,紛紛表示要靜觀其變。然而對于比特幣投資人而言,態度出現分化:
普通投資者仍流露出謹慎的樂觀,與央行七部委聯合發文時的“哀嚎”略有不同,他們開始嘗試捕捉希望的幻影,期待翻盤;項目方和投資人更實際,跳開了“投機”的觀望,他們撥開了殘存的ICO泡沫,開始探尋區塊鏈未來變革中的機會。
在業內人士看來,“隔離”后,比特幣在未來三四個月內可能會迎來比較“慘”的行情。此外,如果把場內市場關閉,場外市場也會受到比較大的影響,畢竟場外交易的可信度是比較低的。
當然也有人選擇對比特幣“力挺”,9日,巨人網絡董事長史玉柱發布微博稱:“不該過分妖魔化比特幣,大家看不懂的東西不一定都是壞東西。比特幣交易環節如果存在違法,就該猛烈打擊非法交易,不該取締比特幣交易。即使不準中國人擁有比特幣,外國人仍會繼續持有的,甚至將來有些國家政府的外匯儲備可能會配置比特幣。比特幣基于的區塊鏈技術,將來會深刻改變金融等領域,進入每個人的生活。聲明:我個人不擁有一個比特幣。”
為什么說不應該取消比特幣的交易呢?
數字貨幣的原理使其不可能被一個國家完全封鎖,希望通過切斷交易使其自生自滅,結果只是讓資金來往渠道更加隱蔽,反而加大了監管難度。因此,我們所面對的問題并不是如何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消滅,而是應該進行有效監管并加以利用。
事實上,我國在對待比特幣監管上,應該與時俱進,加強制度建立:
一是加強風險提示。
鑒于民間利用比特幣進行消費和投資依然活躍,監管層應該提醒與警告數字貨幣的擁有者在使用和投資數字擬貨幣時存在的諸多風險,如兌換、電子錢包被盜、支付不受保護、不對虛擬貨幣的價格波動提供保護等,讓大家對虛擬貨幣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二是建立健全比特幣交易的處罰和規范措施。
數字貨幣交易的相關監管措施文件要盡快建立與完善,彌補我國在數字貨幣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比特幣的監管的空白。同時要在監管規則上畫出基本紅線,整個監管規則不要過于清晰,這樣將更有利于監管當局在促進創新和防范風險之間找到平衡。
三是加強針對性監管力度。
針對利用比特幣非法轉移資產、利用比特幣交易時加杠桿等問題,央行應在比特幣監管上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管。特別是在反洗錢、融資融幣等方面加強監管,避免比特幣成為一個純投機的金融資產。
四是建立比特幣統一的交易平臺,并納入監管范圍。
由于比特幣是匿名資產,信息收集比較困難,這就需要借助統一的交易平臺,來監控比特幣的整個交易,達到監管比特幣市場的目的。目前,比特幣平臺大小不一,交易資質參差不齊,魚目混雜。要讓比特幣市場真正規范發展,就必須確立統一的交易平臺,把大部分交易吸引到統一交易平臺,監管部門則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場內監管上來。
當前對于ICO的嚴管,并不是預示著一個時代的結束,而是預示著一個時代的開始。就像2000年僅僅只是李嘉誠的網絡公司是泡沫破滅,但對所有優秀的公司來說,2000年就是起點。
所以,比特幣以及背后有真實區塊鏈技術支撐的虛擬幣品種,風暴過后還將會引來它的重生。透過現象看本質,認清它的真面目,才能看清它的價值。這次暴跌并不是壞事,等消化掉ICO的負面影響以后,正好可以給我們上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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