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如今大紅大紫的迷你KTV的定性,終于有了說法。近日,國家文化部發布通知,認定“迷你歌詠亭”屬于新型業態,不是傳統的歌舞廳,對此不設置行政許可,經營者到文化部門備案即可。
或許你并未留意到迷你KTV這一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在大商場、游戲廳的它們,只以為它們是早已在年少時期玩夠了的大頭貼機器,或是與這個時代格格不入的電話亭。但正是這種在很多人看來毫無存在感的東西,已在全國發展至超過3萬臺。
有人將之稱為“快餐化的商業碎片”,而它所利用的正是消費者逛商場等時候的“碎片化”時間。外觀時尚、微消費、線上線下結合、“體驗+分享”等特色,正吸引著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以及扎堆而來的資本進入。
迷你KTV不是縮小版的傳統KTV。它不僅滿足了人們隨時隨地娛樂的需求,還有效地規避了傳統KTV衍生的一系列問題。對于依托于互聯網的一系列新業態,管理部門必須創新管理方法,用新思維理解新業態,讓新業態充分發揮社會效益。
文化部門不對迷你KTV設置行政許可,可能推動迷你KTV在市場上獲得更廣闊發展空間。更重要的是,它為管理部門如何應對層出不窮的新業態,提供了一條可資借鑒的思路。
以改變人們社交習慣的微信來說,******在今年6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說:“在幾年前微信剛出現的時候,相關方面不贊成的聲音也很大,但我們還是頂住了這種聲音,決定先 看一看 再規范。如果仍沿用老辦法去管制,就可能沒有今天的微信了!”對于微信的出現,監管方秉持新的思維,激發了這一新業態的活力。
新業態不是洪水猛獸,只要引導合理、尊重市場規律,它能夠反過來促進治理水平的提升,降低管理過程所消耗的行政資源。例如,共享單車有助于解決城市“最后一公里”出行難題,書店與咖啡店相結合的商業模式推動了全民閱讀氛圍。相比管理方法轉型的成本,這些新業態帶來的社會效益更大,還解決了困擾政府的治理難題。
“一管就死,一放就亂”,曾是一些領域錯誤管理模式所暴露的問題。管理的最終目的不是“管住”,而是為符合社會需要的業態提供服務。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