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燈光控制
燈光控制主要包括轉向燈和危險報警燈控制、遠光燈控制、位置燈控制、霧燈控制等。
1.轉向燈和危險報警燈控制
轉向燈主要由左轉向燈、右轉向燈、左轉向指示燈、右轉向指示燈組成。轉向燈在工作時以每分鐘85±10 次的頻率閃爍。左轉向指示燈和右轉向指示燈通過 CAN 網絡發送給儀表。
功能概述:
- 鑰匙處于點火開關 ON 檔時,轉向開關接通或斷開則相應的轉向燈閃爍或關閉,并同時觸發儀表板上的轉向指示燈以相同頻率閃爍或關閉指示燈;
- 轉向燈開關撥到左或右時,BCM 驅動相應轉向燈至少激活閃爍 3 次
- 如果當轉向燈在激活后被關閉,那么轉向燈將在完成其起初的最小 3 次閃爍周期后立即關閉。
- 如果左轉向燈在被激活后將轉向燈開關從左撥到右,那么左側轉向燈將立即關閉,右側轉向燈立即打開。
- 如果右轉向燈在被激活后將轉向燈開關從右撥到左,那么右側轉向燈將立即關閉,左側轉向燈立即打開。
- 危險警報燈包括所有的轉向燈,鑰匙在任意檔位時都能驅動這些轉向燈發出警報。危險報警燈開關為自鎖開關。
- 點火鎖開關在 ON 時,轉向燈和警示燈工作優先級為后操作優先,具體說明如下:如果轉向燈在工作狀態,打開報警燈開關,那么報警燈工作取代轉向燈的工作,直到報警燈開關被關閉,系統才回到轉向燈工作狀態;如果報警燈在工作狀態,將轉向燈撥到左或右,那么轉向燈工作取代報警燈的工作,直到轉向燈輸出關閉或者點火狀態從 ON 變為 OFF,系統才回到報警燈工作狀態。
- 如果接收到碰撞信號,那么所有的燈工作在報警燈狀態下至少 5 秒鐘,5 秒鐘后再次按下報警燈開關,將能關掉報警燈閃爍,這樣為了防止由于碰撞而使報警燈開關被按下,如未按下危險報警燈開關,當檢測到點火開關由 ON-OFF-ON;碰撞解除,警示燈恢復正常工作。
- 當轉向燈由于對地短路或者過載而上報故障時,短路狀態將通過相關 DTC 記錄到 memory 中,并且立即關斷該側轉向燈高邊驅動芯片,組合儀表上轉向指示燈也停止,如果在本次點火循環過程中轉向燈再次被開啟也不執行對應操作,必須重新啟動一次點火循環,輸出才能恢復正常。
- 當工作于轉向燈工作模式時,某側轉向燈由于開路或者對電源短路而上報故障時,開路狀態將通過相關 DTC 記錄到 memory 中,并且該側轉向燈以雙倍頻率(170±20 次/min)閃爍,組合儀表轉向指示燈也以雙倍頻率閃爍。當點火鑰匙從 ON 轉到 OFF/ACC,再從 OFF/ACC 到 ON,輸出恢復正常,或者在本次點火循環中,當開路故障排除時也可以恢復正常頻率閃爍。
2.遠光燈控制
遠光燈功能描述如下:
- 當點火狀態為 ON,并且遠光燈開關有效時,打開遠光燈開關,遠光燈點亮;
- 遠光燈開關關閉,或點火狀態不為 ON,遠光燈熄滅;
- BCM 通過開關狀態判斷遠光燈的工作狀態,當大燈開關有效,且遠光燈開關有效時,為遠光燈模式;當遠光燈開關有效,大燈開關關閉時,工作在超車模式;
- 當遠光燈輸出有效時,點火檔位從 ON 檔變為 START 檔時,關閉遠光燈輸出,當從 START 檔位重新回到 ON 檔時,重新打開遠光燈輸出。
3.位置燈控制
位置燈控制策略:
- 點火開處于任何檔位時,位置燈開關輸入有效時,位置燈、牌照燈、背光燈輸出開啟;
- 當位置燈開關輸入無效時,位置燈、牌照燈及背光燈輸出關閉;
- 當位置燈開關輸入有效,若左前門處于打開狀態時,拔出鑰匙位置燈立即熄滅;若左前門處于關閉狀態時,拔出鑰匙位置燈不滅,左前門打開位置燈熄滅,鑰匙插入或再次檢測到位置燈開關有效時亮。此過程左前門關閉不改變位置燈輸出;
- 當點火開關處于 OFF 檔位,位置燈打開時,若收到 RKE 閉鎖信號,位置燈關閉。
4.日間行車燈控制
日間行車燈按如下邏輯左右分開控制輸出:
- 若點火開關在 ON 檔或者 Start 檔位,前霧燈輸出無效,左轉向燈或者危險報警燈關閉,遠、近光燈輸出關閉,以上條件同時滿足打開左側日間行車燈,否則關閉左側日間行車燈;超車燈開啟時,不熄滅日間行車燈;
- 若點火開關在 ON 檔或者 Start 檔位,前霧燈輸出無效,右轉向燈或者危險報警燈關閉,遠、近光燈輸出關閉,以上條件同時滿足打開右側日間行車燈,否則關閉右側日間行車燈;超車燈開啟時,不熄滅日間行車燈;
- 日間行車燈和前位置燈不能同時有效,當日間行車燈工作時,如滿足位置燈打開條件,前位置燈不輸出;當前位置燈輸出時,若滿足日間行車燈工作條件,則關閉前位置燈,打開日間行車燈。
5.前霧燈功能控制
前霧燈控制策略:
- 點火開關在 ON,當位置燈點亮時,按下前霧燈開關點亮前霧燈。前霧燈開關為自鎖開關。
- 位置燈熄滅或者前霧燈開關關閉時前霧燈熄滅或點火開關打到 On 檔以外時前霧燈熄滅。
- 前霧燈開啟時,點火開關從 ON 被轉到 START 檔位,屏蔽前霧燈輸出,等點火開關回到 ON 檔時,重新打開前霧燈輸出。
- 彎道輔助功能:
-
發動機處于運行狀態,若當前車速小于等于(40±4)km/h,近光燈工作,打開左轉向開關,則左側前霧燈點亮;若關閉左轉向開關,則左側前霧燈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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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機處于運行狀態,若當前車速小于等于(40±4)km/h,近光燈工作,打開右轉向開關,則右側前霧燈點亮;若關閉右轉向開關,則右側前霧燈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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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發動機轉速超過 650r/min 并且持續時間大于 5±1s 時認為發動機為運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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彎道輔助功能中,當前霧燈點亮時間超過 3±0.3 分鐘后,自動熄滅,如果重新觸發點亮條件,則前霧燈重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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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近光燈關閉,前霧燈立即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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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車速大于(40±4)km/h,無彎道輔助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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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左、右前霧燈都工作時,發送到 CAN 總線的前霧燈狀態為工作。當至少有一個前霧燈不工作時,發送到 CAN 總線的前霧燈狀態狀態為不工作。
6.后霧燈控制
后霧燈控制策略概述:
- 開啟條件:點火開關為 ON 且位置燈輸出有效,前霧燈、近光燈或遠光燈中至少有一個點亮,且后霧燈開關(自復位開關)有效時,后霧燈輸出打開。
- 關閉條件:
- 位置燈輸出關閉或者后霧燈開關關掉時后霧燈熄滅。
- 點火開關被轉到 ON 以外其他位置(后霧燈開啟時,點火開關被轉到 START 檔位,屏蔽后霧燈輸出,等點火開關回到 ON 檔時,重新打開后霧燈輸出)。
- 后霧燈替代制動燈輸出功能:當制動燈工作中,BCM 檢測到制動燈發生開路或者對地短路故障,后霧燈繼電器輸出打開,此時后霧燈指示燈不點亮。
*02 . 雨刮系統
BCM 通過監測雨刮開關的狀態以及組合開關來控制雨刮電機及噴水泵工作,實現雨刮系統的各種工作模式:前雨刮低速運行、前雨刮高速運行、前雨刮間歇運行、前雨刮關閉、前風窗噴水、后雨刮運行、后風窗噴水等。
- 在點火狀態處于 ON 檔時,當前雨刮控制開關處于間歇位置,則前雨刮執行間歇動作。BCM 驅動電機 600ms,雨刮歸位時間為 1400ms。
- 當雨刮處于間歇檔時,間歇時間調節有五個檔位。間歇時間如下表。
- 前噴水小于 600ms 雨刮不動作,大于 600ms 雨刮跟隨噴水一直刮,每次周期打開 600ms,關閉1.4s,噴水停掉后再刮 3 次,也是每次周期打開 600ms,關閉 1.4s。
- 在間歇時,噴水聯動優先。
- 雨刮動作時,發送相應的狀態至 CAN;
- 當雨刮間歇輸出時,點火檔位從 ON 檔變為 START 檔時,關閉雨刮輸出,當從 START 檔位重新回到 ON 檔時,重新打開雨刮輸出。
03 . 鎖系統
車鎖系統通過 BCM 內部繼電器完成對門鎖的控制,其實現以下功能:遙控閉鎖和開鎖、鑰匙閉鎖和開鎖、當車速超過某預設值(EEPROM 內設置),三門自動上鎖;、當鑰匙拔出點火鎖,三門鎖車輛執行自動開鎖、 自動重上鎖功能、碰撞強制開鎖、上鎖解鎖 CAN 網絡上的請求發送。
RKE 遙控上鎖
在解防狀態下,BCM收到有效RKE上鎖信號后,若三門及引擎蓋全部關閉,則三門上鎖,雙側轉向燈閃爍1次,閃爍周期為1秒鐘,其中0.5秒亮,0.5秒滅,喇叭鳴叫10ms。如果在閃爍期間,BCM接收到RKE解鎖命令,則燈光閃爍轉入解鎖閃爍過程;若司機側門關閉后任何其它門未關閉,則鎖電機動作,轉向燈不閃。等全部門關閉,重新執行確認動作,即雙側轉向燈閃爍1次,閃爍周期為1秒鐘,其中0.5秒亮,0.5秒滅,喇叭鳴叫10ms。
在設防狀態下,BCM 收到有效 RKE 上鎖信號后,BCM 仍執行閉鎖動作,同時執行確認動作,即鎖電機動作,雙側轉向燈閃爍 1 次,閃爍周期為 1 秒鐘,其中 0.5s亮,0.5s滅,喇叭鳴叫10ms。
RKE 遙控解鎖
在設防狀態下,BCM 接收到有效 RKE 解鎖信號后三門解鎖,實施解防,并執行確認動作,即雙側轉向燈閃兩下后熄滅。每次閃爍周期為 1 秒鐘,其中 0.5 秒亮,0.5 秒滅。
在解防狀態下,BCM 接收到有效 RKE 解鎖信號或者機械鑰匙解鎖信號后,BCM 執行解鎖動作,雙側轉向燈相應閃爍 2 次。
自動上鎖功能
當車速達到預先設定的值 n (EEPROM 中設定,默認值為 40km/h),若司機側鎖電機處于解鎖狀態,駕駛員門關閉的情況下,BCM 會自動對車門上鎖。
閉鎖后,車速變化不再重復上鎖,當車速低于 40km/h 時,允許開閉鎖,當車速大于 40km/h 時,不允許開閉鎖。
自動重上鎖
若在解除設防 30s 內沒有三門及引擎蓋打開或鑰匙插入點火鎖,則嘗試 RKE 閉鎖操作的過程。
車身防盜報警系統
車身報警模塊實現的是車輛在各種非正常狀態下的報警功能,報警模塊一旦被激活,就啟動聲光報警提醒用戶同時抑制啟動功能。
報警功能詳述:
- 三門以及引擎蓋都關閉時,使用遙控器或者駕駛側鑰匙閉鎖,左右轉向燈閃爍 T2(1.0±0.2sec),喇叭鳴叫 10ms 進入設防警戒狀態;若司機側門關閉后任何其它門或引擎蓋未關閉,使用遙控器鎖門,門鎖止,此時不在警戒狀態,當所有門以及引擎蓋都關閉時,左右轉向燈閃爍 T2(1.0±0.2sec),喇叭鳴叫 10ms 進入警戒狀態。
- 在警戒狀態時,三門或引擎蓋有打開,或者檢測到鑰匙插入信號,車輛將報警,同時啟動抑制繼電器輸出使能,抑制啟動,在報警 3 個周期結束后啟動抑制繼電器一直有效。(同時觸發幾個條件的報警方式一樣)
- 使用遙控器或者駕駛側鑰匙開鎖/解鎖解除警戒狀態,四門門鎖打開,左右轉向燈閃爍 T1(0.5±0.1sec),間隔 T2(0.5±0.1sec)后再閃爍 T1 秒。
- 使用遙控尾門開鎖信號解除警戒狀態,危險警告燈閃爍 T1(0.5±0.1sec),間隔 T2(0.5±0.1sec)后再閃爍 T1 秒。
- 當車處于警戒狀態時,打開三門或引擎蓋,警笛報警鳴叫 T1(27±2sec),間隔 T2(10±1sec),仍以T1 鳴叫,不重復報警;危險警告燈同時以 T3(0.5±0.1sec),占空比 50%閃爍,時間同警笛。
- 在報警狀態下,若三門和引擎蓋都關閉,按下遙控器鎖定按鈕,則退出報警狀態,所有車門鎖定,轉向燈閃一下,喇叭鳴叫 10ms 防盜繼電器關閉,并重新進入警戒狀態。在報警狀態下,若除駕駛門外其他門及引擎蓋開啟,按下遙控器鎖定按鈕,則退出報警狀態,所有車門鎖定,防盜繼電器關閉,喇叭停止報警,并在所有門關閉后,轉向燈閃一下,再次進入警戒狀態;在報警狀態下,如果駕駛員側門打開,按下遙控器鎖定按鈕,則退出報警狀態,不執行上鎖指令,防盜繼電器關閉,喇叭停止報警。
- 警報狀態中,使用遙控器解鎖解除警報,開鎖繼電器輸出開鎖信號,門處于開鎖狀態;解除警戒狀態,危險警告閃爍兩次,警笛停止鳴叫。
- 當電源切斷之后重新上電,應該回到掉電之前狀態。
- 設防狀態下,通過遙控開鎖實施解防之后,30s 內沒有任何門或引擎蓋打開或鑰匙插入點火鎖需要重新進入設防。
- BCM 發送車輛相應的設防狀態報文至 CAN 網絡;
- BCM 發送車輛相應的報警狀態報文至 CAN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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