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芯師爺獲悉,中興通訊 Bluetooth SIG 成員資格將被 Bluetooth SIG 董事會中止,從2018年5月9日生效。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是,中興通訊違反美國出口管制規定,美國司法部重新啟動拒絕令。
在暫停成員資格期間,中興通訊被禁止參加Bluetooth SIG 活動,也無法使用其Bluetooth SIG用戶帳戶進行訪問Bluetooth SIG成員資源,包括工作組和產品資格。
Bluetooth SIG 已經刪除所有中興通訊用戶帳戶,并將這些帳戶的訪問權限移除到僅限Bluetooth SIG成員資源。
截止發稿,Bluetooth SIG 官方網站還未發布正式公告。
Bluetooth SIG
全稱Bluetooth Special Interest Group,指藍牙技術聯盟。
藍牙技術聯盟是一個以制定藍牙規范,以推動藍牙技術為宗旨的跨國組織。它擁有藍牙的商標,負責認證制造廠商,授權他們使用藍牙技術與藍牙標志,但是它本身不負責藍牙裝置的設計、生產及販售。
藍牙技術聯盟是一家貿易協會,由電信、計算機、汽車制造、工業自動化和網絡行業的領先廠商組成。該小組致力于推動藍牙無線技術的發展,為短距離連接移動設備制定低成本的無線規范,并將其推向市場。
Bluetooth SIG的全體職員包括執行董事麥弗利博士,全球市場營運總監Errett Kroeter,以及銷售人員、工程專家和運營專家等。除了Bluetooth SIG的支援,成員公司的志愿者在經營Bluetooth SIG的過程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Bluetooth SIG的發起公司
Agere、愛立信、IBM、英特爾、微軟、摩托羅拉、諾基亞和東芝。
2006年10月13日,Bluetooth SIG宣布聯想公司取代IBM在該組織中的創始成員位置,并立即生效。通過成為創始成員,聯想與其他業界領導廠商杰爾系統公司、愛立信公司、英特爾公司、微軟公司、摩托羅拉公司、諾基亞公司和東芝公司一樣擁有藍牙技術聯盟董事會中的一席,并積極推動藍牙標準的發展。
除了創始成員以外,Bluetooth SIG還包括200多家聯盟成員公司以及約6000家應用成員企業。而企業只要使用“藍牙(Bluetooth)”相關商標在市場上銷售產品,都必須向藍牙技術聯盟交納商標使用費和產品認證費用。
據查閱公開資料,關于為什么要做藍牙認證,解釋如下:
眾所周知,凡帶有藍牙功能的產品必須通過BQB認證,否則該產品就會被藍牙技術聯盟(Bluetooth Special Interest Group, 簡稱SIG) 視為侵權。其中針對藍牙產品的BQB認證是藍牙產品基本認證項目之一,目前由SIG負責管理。
藍牙技術始于愛立信公司的1994方案,它研究在移動電話和其他配件間進行低功耗、低成本無線通信連接的方法。發明者希望為設備間的通訊創造一組統一規則(標準化協議),以解決用戶間互不兼容的移動電子設備。
1997年前愛立信公司此概念接觸了移動設備制造商,討論其項目合作發展,結果獲得支持。
1998年項目正式啟動。
1999年5月20日,索尼愛立信、IBM、英特爾、諾基亞及東芝等業界龍頭創立SIG,制訂藍牙技術標準,所以SIG擁有藍牙技術的專利。所以只要使用了藍牙技術而沒有被SIG認可的,即使不叫藍牙也屬于侵權行為。
另外藍牙的名稱“藍牙”、“藍牙”、“藍芽”、“Bluetooth”等都是屬于SIG的專利,這個標志也屬于SIG的注冊商標,只有通過BQB認證的產品才能得到藍牙技術、名稱、標志的使用許可。沒有通過BQB認證的產品是不能使用這些名稱和標志的,否則就侵犯了SIG的專利。
那么中興被Bluetooth SIG取消資格,將會造成什么影響呢?
據上述資料分析,中興通訊 Bluetooth SIG 成員資格被中止,意味著未來中興通訊帶有藍牙功能的產品,都沒有辦法通過BQB認證,沒有通過該認證的產品,也將無法推向市場銷售,否則將會侵權。
這對于走入困境的中興通訊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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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最新:Bluetooth SIG發難,中興帶藍牙產品將無法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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