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充電樁
直流電動汽車充電站,俗稱就是“快充”,它是固定安裝在電動汽車外,與交流電網連接,可以為非車載電動汽車動力電池提供直流電源的供電裝置。
交流充電樁
交流電動汽車充電樁,俗稱就是“慢充”,固定安裝在電動汽車外、與交流電網連接,為電動汽車車載充電機(即固定安裝在電動汽車上的充電機)提供交流電源的供電裝置。交流充電樁只提供電力輸出,沒有充電功能,需連接車載充電機為電動汽車充電。相當于只巧橋是起了一個控制電源的作用的。
兩者的區別
簡單來說,交流充電樁需要借助車載充電機來充電,直流快速充電樁不需要這個設備。二者在充電速度上差別較大,一輛純電動汽車(普通電池容量)完全放電后通過交流充電樁充滿需要8個小時,而通過直流快速充電樁僅需要2到3個小時。交流充電樁給電動汽車的充電機提供電力輸入,由于車載充電機的功率并不大,所以不能實現快速充電。直流快速充電樁是固定安裝在電動汽車外、與交流電網連接,可以為非車載電動汽車的動力電池提供直流電源的供電裝置,直流充電樁可以提供足夠的功率,輸出的電壓和電流調整范圍大,可以實現快充的要求。
充電樁和充電堆的區別
充電樁指的是帶有充電槍及人機交互界面的充電設備,簡單來說就是能充電的電氣設備, 有一體式的有分體式的。 充電堆指的是將溝通變為直流的電源集群,需求裝備相應的充電樁,作為輸出端。充電堆的概念是跟著一拖多充電方式的發生而呈現的,是運用電源模塊及合理分配充電功率的一種方式。 二者的區別: 首先,充電樁功率固化,因而其兼容性差,無法給不同功率需求的車充電。 其次,充電樁適應性差,無法適應電池技術迅速發展的需求,從而容易導致出資的充電設備無法持續運用。
充電堆的特點是:
1、功率共享:將充電站內所有功率集中,每個充電終端都能夠從這個功率堆中獲取需求的功率;
2、柔性充電:根據車輛BMS所宣布的充電需求, 按需分配充電功率;
3、平滑擴展:跟著電池充電倍率的提升,充電功率需求的增大,可擴大功率堆的功率以滿足充電的需求;
4、節能:不管充電需求怎么,都應保證充電設備能夠作業在的負載率區間 ;
因而,充電堆能夠:
1、能夠滿足各種車型充電的不同功率需求,進步充電設施的充電轉化功率及設備運用率。
2、能夠滿足電池大倍率充電的需求,使現在出資的充電設備在未來得以持續運用。 充電堆能夠處理充電樁“向上兼容”的問題 雖然目前充電樁接口等標準已經一致,可是其“向上兼容”的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處理。跟著電池技術的不斷進步,新能源轎車關于充電設施的需求也將不斷進步,現在建成的充電樁是否適合未來的新能源轎車運用,也成為行業面臨的一大難題。充電堆在充電時不用考慮充電倍率和電池容量等問題,只需根據電池所需功率進行充電。未來,當電池能量密度進步,電池容量增加,充電堆仍舊能夠經過進步充電功率實現充電,因而也有效地處理了充電樁“向上兼容”的問題
適用于充電樁的標準有哪些?
GB/T18487.1-2015 |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 適用于所有電動汽車供電設備 | |
GB/T34657.1-2017 |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互操作性測試規范第1部分:供電設備》 | 適用于所有電動汽車供電設備 | |
GB/T18487.2-2017 |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第2部分:非車載傳導供電設備電磁兼容要求》 | 適用于所有電動汽車供電設備 | |
NB/T33002-2018 | 《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技術條件》 | ||
NB/T33008.2-2018 | 《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第2部分:交流充電樁》 | ||
Q/GDW10485-2018 | 《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技術條件》 | ||
Q/GDW10592-2018 | 《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檢驗技術規范》 | ||
Q/CSG1211012-2016 | 《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檢驗技術規范》 | ||
GB/T27930-2015 | 適用于直流充電設備 | ||
GB/T34658-2017 | 《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一致性測試》 | 適用于直流充電設備 | |
NB/T33008.1-2018 | 《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第1部分:非車載充電機》 | ||
NB/T33001-2018 | 《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技術條件》 | ||
Q/GDW10233-2018 | 《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通用要求》 | ||
Q/GDW10591-2018 | 《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檢驗技術規范》 | ||
Q/CSG1211013-2016 | 《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檢驗技術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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