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電保護的目的
電力系統由發電機、變壓器、母線、輸配電線路及用電設備組成。各電氣元件及系統整體一般處于正常運行狀態,但也可能出現故障或異常運行狀態,如短路、斷線、過負荷等。
短路總是伴隨有很大的短路電流,同時系統電壓大大降低。短路點的電弧及短路電流的熱效應和機械效應會直接損壞電氣設備,電壓下降會破壞電能用戶的正常工作,影響產品質量。短路更嚴重的后果是,因電壓下降可能導致電力系統與發電廠之間并列運行的穩定性遭受破壞,引起系統振蕩,直接使整個系統瓦解。所以各種形式的短路是故障中最常見、危害最大的。
所謂異常運行狀態是指系統的正常工作受到干擾,使運行參數偏離正常值。例如,長時間的過負荷會使電氣元件的載流部分和絕緣材料的溫度過高,從而加速設備絕緣的老化或損壞設備。
故障和異常運行情況若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就可能在電力系統中引起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使用戶停電、電能質量下降到不能容許的程度。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就是為防止事故發生,裝設在每一個電氣設備上,用來反映它們發生的故障和異常運行情況,從而動作于斷路器跳閘或發出信號的一種有效的自動裝置。
2.繼電保護的任務
(1)自動地、有選擇性地、快速地將故障元件從電力系統切除,使故障元件免于繼續遭受損害。
(2)當被保護元件出現異常運行狀態時,保護裝置一般經一定延時動作于發出信號,根據人身和設備安全的要求,必要時動作于跳閘。
為了保證電力系統安全、可靠地不間斷運行,除了繼電保護裝置外,還應該設置如自動重合閘、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自動切負荷、同步發電機的自動調節勵磁及其他一些專門的安全自動裝置,它們是著重于事故后和系統不正常運行情況的緊急處理,保證對重要負荷連續供電及恢復電力系統正常運行。
需要指出的是,隨著電力系統的擴大,對安全運行的要求在提高,僅靠繼電保護裝置保障安全用電是不夠的,為此,還應設置以各級計算機為中心,用分層控制方式實施安全監控系統,該系統能代替人工進行包括正常運行在內的各種運行狀態實時控制,確保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3.繼電保護的要求
(1)選擇性。指保護裝置動作時,有選擇性地將故障元件從電力系統中切除,使停電范圍盡量縮小,以保證系統中無故障部分仍能繼續安全運行。
(2)速動性。在發生故障時,應力求保護裝置能迅速切除故障。快速切除故障可以高電力系統并列運行的穩定性、減少用戶在電壓降低的情況下工作的時間、縮小故障元件的損壞程度、防止大電流流過非故障設備引起損壞等。
(3)靈敏性。指對于其保護范圍內發生故障或不正常的運行狀態的反應能力。實質上是要求繼電保護應能反應在保護范圍內所發生的所有故障和不正常運行狀態。
(4)可靠性。要求保護裝置在應該動作時可靠動作;在不應該動作時不應誤動,即既不應該拒動也不應該誤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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