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0.1 本規范適用于石油化工企業自動控制工程的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的接地設計,裝置的改造可參照執行。
本規范不適用于操作控制室、DCS機房、計算機機房等的防靜電接地設計。
1.0.2 接地系統按功能可分為保護接地、工作接地與儀表系統防雷接地。
1.0.3 執行本規范時,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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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護接地
2.0.1 用電儀表、自控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分,由于絕緣破壞而有可能帶危險電壓時,均應作保護接地。
它們包括:儀表盤、儀表柜、儀表箱、PLC及DCS機柜、操作站及輔助設備、供電盤、供電箱、接線盒、電纜槽、電纜托盤、穿線管、鎧裝電纜的鎧裝護層等。
2.0.2 24V或低于24V供電的現場儀表、變送器、就地開關等,若無特殊要求時,可不作保護接地。
2.0.3 安裝在非爆炸危險場所的金屬表盤上的按鈕、信號燈、繼電器等小型低壓電器的金屬外殼,當與已接地的金屬表盤框架電氣接觸良好時,可不作保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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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接地
3.0.1 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應作工作接地。工作接地包括:信號回路接地、屏蔽接地、本質安全儀表系統接地。
3.0.2 當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電子設備,需要建立統一的基準電位時,應進行信號回路接地。
3.0.3 當PLC、DCS、計算機系統與模擬儀表聯用時,應對模擬系統與數字系統兩者提供一個公共的信號回路接地點。
3.0.4 儀表系統中用以降低電磁干擾的部件(如電纜的屏蔽層、排擾線、儀表上的屏蔽接地端子等),應作屏蔽接地。除信號源本身接地者外,屏蔽接地應在控制室側實施。
3.0.5 本質安全儀表系統中必須接地的本安關聯設備,應根據儀表制造廠的要求可靠接地。
3.0.6 本質安全儀表系統的信號回路地和屏蔽地,可通過接地匯流與本質安全地連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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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儀表系統防雷接地
4.0.1 位于多雷擊區或強雷擊區內的石油化工裝置,當控制室內PLC、DCS、計算機系統儀表電纜引入處及現場儀表已設置了電涌保護器時,電涌保護器應進行儀表系統防雷接地。
4.0.2 在強雷擊區室外架空敷設且不在金屬電纜槽內或穿管的多芯電纜,其備用芯宜作防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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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接地連接方式和接地電阻要求
5.0.1 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電子設備的保護接地,應接至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接地電阻小于4Ω。
5.0.2 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電子設備的工作接地(信號回路接地、屏蔽接地),可按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5.0.2.1 當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接地電阻值小于4Ω,且能滿足儀表系統的要求而儀表制造廠又無特殊要求時,可直接接至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
5.0.2.2 當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接地電阻值較大或儀表制造廠有特殊要求時,應獨立設置儀表接地系統,接地電阻應小于4Ω(或按儀表制造廠要求確定)。
5.0.3 一般情況下,儀表回路和系統,應只有一個信號回路接地點。當使用變壓器耦合型隔離器或光電耦合型隔離器時,在隔離器兩側也可分別設置信號回路接地點。
5.0.4 傳送信號用導線的屏蔽層,應在儀表盤(柜)的接地端子或接地匯流排處接地,不應浮空或重復接地。
5.0.5 本質安全儀表系統的齊納型安全柵接地系統,宜獨立設置,接地電阻應小于1Ω。本質安全儀表系統的接地極宜保持獨立,且與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或其他儀表系統接地網之間的距離,不宜小于5.0m。
5.0.6 控制室側的儀表系統防雷(電涌保護器)接地,如現有儀表系統的接地電阻值不大于1Ω時,可與儀表的保護接地、工作接地共用接地極;否則應獨立設置接地系統,使儀表系統防雷(電涌保護器)接地的接地電阻值不大于1Ω。
5.0.7 現場變送器的防雷(電涌保護器)接地,可采用將儀表本體連接到已接地的金屬電纜穿線管等方法實現。
6 接地體的設置
6.0.1 當電氣系統接地網符合本規范的要求時,儀表系統不應單獨設置接地體。
6.0.2 下列情況,應單獨設置儀表系統接地體:
6.0.2.1 需要單獨設置的本質安全儀表系統;
6.0.2.2 需要單獨設置的DCS或計算機系統;
6.0.2.3 電氣系統接地網接地電阻不能滿足儀表系統接地要求時;
6.0.2.4 儀表系統對噪聲敏感,抗干擾要求高時;
6.0.2.5 單獨設置接地體較為經濟、合理時。?
7 接地連線及連接要求
7.0.1 儀表系統的接地連線,應采用多股銅芯絕緣電線或電纜。
7.0.2 儀表系統的接地連接,應根據不同要求分別接至下列設施:
7.0.2.1 單獨設置的儀表系統接地體;
7.0.2.2 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
7.0.2.3 電氣系統在不同裝置或不同界區分設的接地分配器。
7.0.3 個別現場儀表、電纜接線盒等的保護接地連接,可就近接至已接地的金屬構件或金屬管道,但不得接至輸送可燃性物質的金屬管道。利用以上設施作接地連接時,應保證其接地的連續性可靠性,且應滿足儀表系統接地電阻的要求。
7.0.4 接地連線的截面,可根據接地電阻值的要求及連接儀表的數量和接地連線的長度按表7.0.4選用。
1.0.1 本規范適用于石油化工企業自動控制工程的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的接地設計,裝置的改造可參照執行。
本規范不適用于操作控制室、DCS機房、計算機機房等的防靜電接地設計。
1.0.2 接地系統按功能可分為保護接地、工作接地與儀表系統防雷接地。
1.0.3 執行本規范時,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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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護接地
2.0.1 用電儀表、自控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分,由于絕緣破壞而有可能帶危險電壓時,均應作保護接地。
它們包括:儀表盤、儀表柜、儀表箱、PLC及DCS機柜、操作站及輔助設備、供電盤、供電箱、接線盒、電纜槽、電纜托盤、穿線管、鎧裝電纜的鎧裝護層等。
2.0.2 24V或低于24V供電的現場儀表、變送器、就地開關等,若無特殊要求時,可不作保護接地。
2.0.3 安裝在非爆炸危險場所的金屬表盤上的按鈕、信號燈、繼電器等小型低壓電器的金屬外殼,當與已接地的金屬表盤框架電氣接觸良好時,可不作保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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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接地
3.0.1 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應作工作接地。工作接地包括:信號回路接地、屏蔽接地、本質安全儀表系統接地。
3.0.2 當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電子設備,需要建立統一的基準電位時,應進行信號回路接地。
3.0.3 當PLC、DCS、計算機系統與模擬儀表聯用時,應對模擬系統與數字系統兩者提供一個公共的信號回路接地點。
3.0.4 儀表系統中用以降低電磁干擾的部件(如電纜的屏蔽層、排擾線、儀表上的屏蔽接地端子等),應作屏蔽接地。除信號源本身接地者外,屏蔽接地應在控制室側實施。
3.0.5 本質安全儀表系統中必須接地的本安關聯設備,應根據儀表制造廠的要求可靠接地。
3.0.6 本質安全儀表系統的信號回路地和屏蔽地,可通過接地匯流與本質安全地連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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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儀表系統防雷接地
4.0.1 位于多雷擊區或強雷擊區內的石油化工裝置,當控制室內PLC、DCS、計算機系統儀表電纜引入處及現場儀表已設置了電涌保護器時,電涌保護器應進行儀表系統防雷接地。
4.0.2 在強雷擊區室外架空敷設且不在金屬電纜槽內或穿管的多芯電纜,其備用芯宜作防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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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接地連接方式和接地電阻要求
5.0.1 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電子設備的保護接地,應接至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接地電阻小于4Ω。
5.0.2 儀表、PLC、DCS、計算機系統等電子設備的工作接地(信號回路接地、屏蔽接地),可按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5.0.2.1 當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接地電阻值小于4Ω,且能滿足儀表系統的要求而儀表制造廠又無特殊要求時,可直接接至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
5.0.2.2 當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接地電阻值較大或儀表制造廠有特殊要求時,應獨立設置儀表接地系統,接地電阻應小于4Ω(或按儀表制造廠要求確定)。
5.0.3 一般情況下,儀表回路和系統,應只有一個信號回路接地點。當使用變壓器耦合型隔離器或光電耦合型隔離器時,在隔離器兩側也可分別設置信號回路接地點。
5.0.4 傳送信號用導線的屏蔽層,應在儀表盤(柜)的接地端子或接地匯流排處接地,不應浮空或重復接地。
5.0.5 本質安全儀表系統的齊納型安全柵接地系統,宜獨立設置,接地電阻應小于1Ω。本質安全儀表系統的接地極宜保持獨立,且與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或其他儀表系統接地網之間的距離,不宜小于5.0m。
5.0.6 控制室側的儀表系統防雷(電涌保護器)接地,如現有儀表系統的接地電阻值不大于1Ω時,可與儀表的保護接地、工作接地共用接地極;否則應獨立設置接地系統,使儀表系統防雷(電涌保護器)接地的接地電阻值不大于1Ω。
5.0.7 現場變送器的防雷(電涌保護器)接地,可采用將儀表本體連接到已接地的金屬電纜穿線管等方法實現。
6 接地體的設置
6.0.1 當電氣系統接地網符合本規范的要求時,儀表系統不應單獨設置接地體。
6.0.2 下列情況,應單獨設置儀表系統接地體:
6.0.2.1 需要單獨設置的本質安全儀表系統;
6.0.2.2 需要單獨設置的DCS或計算機系統;
6.0.2.3 電氣系統接地網接地電阻不能滿足儀表系統接地要求時;
6.0.2.4 儀表系統對噪聲敏感,抗干擾要求高時;
6.0.2.5 單獨設置接地體較為經濟、合理時。?
7 接地連線及連接要求
7.0.1 儀表系統的接地連線,應采用多股銅芯絕緣電線或電纜。
7.0.2 儀表系統的接地連接,應根據不同要求分別接至下列設施:
7.0.2.1 單獨設置的儀表系統接地體;
7.0.2.2 廠區電氣系統接地網;
7.0.2.3 電氣系統在不同裝置或不同界區分設的接地分配器。
7.0.3 個別現場儀表、電纜接線盒等的保護接地連接,可就近接至已接地的金屬構件或金屬管道,但不得接至輸送可燃性物質的金屬管道。利用以上設施作接地連接時,應保證其接地的連續性可靠性,且應滿足儀表系統接地電阻的要求。
7.0.4 接地連線的截面,可根據接地電阻值的要求及連接儀表的數量和接地連線的長度按表7.0.4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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